凌厉对自己很严格,对别人,对我,也并不宽容。
她看不惯我散漫的生活,看不惯我不化妆,总穿宽松的棉布裙子,看不惯我总是伤春悲秋。而我对她的世界,也总是保持着一段礼貌的距离。
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。但还是生活在一起。互相照顾的生活是甜蜜的。
但当我没有钱付房租的时候,凌依然会毫不留情地对我讲,下个月你再拿不出房租,只好请你出去了。
我想我现在照顾她,给她煮粥熬汤,并不是想用这点情谊来抵掉部分房租,而是因为她也曾在我最脆弱的时刻,陪伴过我。
那是一段至今想起来都会觉得痛苦的记忆。
酒精。香烟。它们是那个阶段我每天都离不开的精神毒品。日复一日,颓靡着,堕落着,沉沦着,且拒绝被拯救。
整天躺在床上。睁眼。闭眼。想念那个男人。想念他的动作,神情。想念他对我的好,对我的坏。想念他的动听情话,他的冷酷无情。光是想念,就用尽了我全部的力气。我没有办法再去思考其他,再去做别的任何事情。
眼泪流干了就发呆。分不清白天与黑夜。我甚至无法开口,无法动笔,无法用连贯的文字写一篇完整的文章。失去了写字和说话的能力。和废物没有差别。
他曾进入到我的生活,陪伴我,掌控我,命令我,管教我,宠爱我。那个比我大15岁的男人,非常会照顾人。依偎在他的胸膛,抱着他的胳膊入睡。满满的安全感,归属感,幸福到想哭。
在调教中,最令我享受的,无非是惩罚之前的怕,以及惩罚之后的爱。我喜欢他在我身上,留下青紫的痕迹,心甘情愿,毫不后悔。那些伤痕,证明我是实实在在属于他的。
但,这个男人并不是完全属于我的。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。
当我恨他时,我想咬他,在他的胳膊上留下深深的牙印,告诉他,我有多疼,展示给他,我那该死的占有欲。但每次咬到一半,我就松口了。书上说,爱一个人,是舍不得让他疼的。这大概是真的,面对喜欢的人,看他皱一下眉,心就疼一下。
所以后来,我就质疑,他是不是根本不爱我,才舍得每次都打那么狠。我是不是,只是一个泄欲工具呢。我感到自己的真心被羞辱了。非常严重地。这是我无法接受的。
我原来以为,真心,是很贵的,是无价之宝。但是后来,我发现,对于不需要你的心的人来说,你的真心,就他妈一文不值。
这个世界就是这样,我们总是在最在乎的人面前,感到自己最没有价值。
为了维护最后一点可怜的尊严,我离开了他。
尽管,我是那么地不愿意离开。
尽管,分开会比继续在一起,要痛苦十万倍。
我那时如此地看重那颗自尊心,后来,我发现,尊严,在生存面前不值一提。